根据湘人社函《关于做好 2020 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26 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在岗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论、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推荐方式和推荐指标数
在严格坚持选拔条件的基础上,推荐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 2 名,高技能人才 1 名,两类推荐指标不得混用,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 1 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 专家评议、公示等情况,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并注明联系方式。 综合报告需加盖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厅局、本科院校、省管企业等公章。
2.《专家情况登记表》2 份,按说明填报打印胶装成册。(省人社厅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rst.hunan.gov.cn/rst/xxgk/tzgg/index.html”下载)。
3.《2020 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 份。“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突出申报人 选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人才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 150 字,表格需用 Excel 格式并提交电子文档。
4.辅证材料 1 份。包括申报人选获奖成果、专利、荣誉、专著、论文等辅证材料(不超过40 页,装订成册,专著论文等只需复印封面、关键页面等)。
复印件须由单位审核原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
推荐材料请于4月20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313686
人事处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