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障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职责: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 建立健全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认真做好行政、教学、学籍、成绩、教材、经费、设备和内务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负责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计划的编制、报批与执行,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检查、评估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对教学点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与指导。
6.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初审工作;负责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负责毕业证明书的补办。
7.配合财务处做好继续教育学院经费的收缴、预算、使用和管理工作。
8.负责新专业的申报与论证、新增教学点的考察与材料的审核、联合办学协议书的审核工作。
9.负责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核查。
10.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11.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一条: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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